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一部门预算财政工资发放时间的通知》(陕教财办〔2021〕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工资发放时间的通知》(陕财办库〔2021〕7号)文件精神,对我省工资发放时间进行了统一规范。现结合学校实际,将考勤时间及工资发放时间调整如下:
1.将考勤时间调整为自然月,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并在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报送。
2.在每月10日前(一般为每月8日,如遇节假日,工资发放时间酌情顺延),发放在编、人事代理及中长聘人员当月基本工资上月绩效工资及临聘人员上月工资。
3.调整后的时间从2021年6月起执行(即首次执行时将原应5月31日发放的工资调整至6月8-10日发放)。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