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表时间:2021-05-05 11:03:29 

  各部门、各学院: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恶化和不断蔓延,国内辽宁、安徽等地出现散发本土新增病例,流调溯源涉及我省多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1]17号)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现就加强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继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并扎实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及各项工作,全面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二、科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各部门、各学院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陕电大办[2021] 1号)精神中各项措施和要求,从严制定教职工疫情防控方案。坚持“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陕”原则,避免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如确需前往须严格履行出省审批手续及报备,并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各部门、各学院对所辖教职工持续实行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常态化做好教职工健康监测工作,坚决杜绝带病返校。

  3、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辽宁、安徽等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经审批同意后,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校前后要严格执行西安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做好系统排查和疫苗接种工作

  1、各部门、各学院请认真排查自2021年5月5日之后,有辽宁、安徽等地区中高风险旅居史且已返校教职工情况(见附件),做好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可疑症状教职工的及时报告,对以上地区返校人员,上班前须提交个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部门、各学院排查结果请于5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

  2、加快疫苗接种

  当前,提高疫苗接种率、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每位教职工应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的责任感、紧迫感,在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的前提下,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工作要求。对我校参与十四运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相关部门要督促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联系人及电话:王佳妮19929910205

  附件:5月5日以后教职工有前往辽宁、安徽等地情况排查表

                                                                                                       人事处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