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行业工作站,直属教学点;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陕西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表彰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近年来在我校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及非学历教育领域取得的各类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主体
(一)个人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研究和实践过程,做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安排人员主持方案设计、研究或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部门)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成果主持个人所在单位申报。
三、奖项设置
(一)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原则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20%、30%。
(二)获奖成果和人员以学校名义予以表彰,作为单位和个人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之一。
(三)推荐参加陕西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时,从学校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成果属于校内首创,在省内或全校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成果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在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各分校、行业工作站,直属教学点;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为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五)已获得过学校教学成果奖的,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重大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资料
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并组织填写《陕西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1份,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相关支撑材料。
上述资料须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后,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楼14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PDF格式)至sxkdjwcjxk@163.com邮箱,样书除外。
联系人:李顺光
联系电话:15891398341
附件:陕西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陕西开放大学
2021年9月29日